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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的办理对象一般是外地人在某地进行居住需要办理的证据,这也是为了能够让相关部门能够有效的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居住证的办理一般应当在所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将实施,今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新,他表示,《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意义,主要在于让常住人口享受应有的待遇。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包括义务教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在内的六大服务以及包括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内的气象便利。
据了解,在户籍改革方面,四川省在2014年就出台了《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放开除成都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目前,成都已初步制定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以申请。”在12月14日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解读系列发布会第七场——“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上,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邵*龙表示,该办法将待国家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后施行。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3、己购买房屋或者己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居住证的办理一般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一定的资料,然后交纳到相应的部门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可以取得相应的暂住证。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